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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晋江市元裕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0日11时4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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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告

  晋江市元裕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056148442T):

  我局于2022年8月9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三稽检通[2022]224号),经我局对你公司经营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查无你公司。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二年八月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三稽检通〔2022〕224号

  晋江市元裕服装织造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王艺宣、张泽铭等人,自2022年8月9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二年八月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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