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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泉州腾翼包袋有限公司《催告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16时2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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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泉州腾翼包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591722768R):

  我局于20221213日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泉税一稽强催〔202239号),由于你(单位)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泉税一稽强催〔202239

 

 

泉州腾翼包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591722768R

本机关于20221126日向你(单位)送达泉税一稽处〔2022178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缴纳201511日至20151231日应补缴税费(大写)叁拾万壹仟零伍拾玖元捌角肆分(¥301059.84元)及相应的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陈文婷

联系电话:22115373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588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陈铁洪,陈文婷(闽税稽3505191034、闽税稽3505191036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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