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告
晋江市东乐鞋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MA8RUDHH2B)
我局于2023年4月12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三稽检通〔2023〕120号),经我局对你公司经营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查无你公司。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4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三稽检通〔2023〕120号
晋江市东乐鞋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MA8RUDHH2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谢飞、汪洋等人,自2023年4月12日起对你(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