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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晋江昌华服装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16时4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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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告

  晋江昌华服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MA31J5PW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泉税三稽限改〔2023〕11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7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泉税三稽限改〔2023〕11号

  晋江昌华服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MA31J5PW19)

  你(单位)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3年7月17日前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二O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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