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第三稽查局公告
  泉州市特库克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2761751810K):
  我局于2024年4月29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三稽检通[2024]108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05月07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三稽检通〔2024〕108号
  泉州市特库克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2761751810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张挺荣、黄震东等人,自2024年4月29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