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局信息公开 > 其他公告

关于对泉州顶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17时4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告

泉州顶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MA348B480B)

  我局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三稽检通〔2024〕323号),经我局对你公司经营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查无你公司。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9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三稽检通〔2024〕323号

泉州顶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2MA348B480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张泽铭、陈阿敏等人,自2024年8月30日起对你(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