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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建省悦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时2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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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福建省悦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129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一稽检通〔2024〕145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1212日       

联系人:邱敏,陈晓东

联系电话:0595-22115381

税务机关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588号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一稽检通〔2024〕145号

福建省悦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MA31YT382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邱敏、陈晓东等人,自2024年12月9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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