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福建省悦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2月9日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一稽检通〔2024〕145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邱敏,陈晓东
联系电话:0595-22115381
税务机关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588号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一稽检通〔2024〕145号
福建省悦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MA31YT382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邱敏、陈晓东等人,自2024年12月9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