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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泉州金远卓越建材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3日16时1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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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泉州金远卓越建材有限公司(91350583MA338R424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泉税二稽检通〔2025170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1023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泉税二稽检通〔2025170

泉州金远卓越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83MA338R424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黄维鹏、陈永欣等人,自2025918日起对你(单位)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2025918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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