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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14时56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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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http://fujian.chinatax.gov.cn/qzssw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889号,邮编:36200,电话:0595—68288771)。

  一、总体情况

  泉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扎实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定期通过“福建税务网站-泉州税务频道”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行政执法公开事项。2022年,本机关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319条。二是充分利用福建税务网站-泉州税务频道、泉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LED屏等平台,发布通知、公告、税收政策法规、税收要闻等政务信息。三是加强税收宣传公开。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发布工作动态和政策宣传,2022年依托总局、省局、泉州税务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媒体稿件共801条次,泉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粉丝关注数净增长5.5万多人,总关注“泉州税务”人数近19万,通过中央新闻联播、新华社、中国税务报、福建日报、人民网和中国经济网等新闻媒体,发布税收宣传报道829篇次(其中2次登上央视《新闻联播》)。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2021年结转0件,共答复1件,2022年结转至下年度处理0件,2022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当地信息公开办互动交流,积极参与公开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着力提升队伍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

  (四)平台建设方面。丰富公开载体,有效发挥线上、线下两种公开渠道的作用,增强公开实效。一是规范门户网站公开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建设完善公开平台。二是依托门户网站及时推送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获取税务信息和服务。三是借助新闻媒体、纳税服务QQ群、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新政策、新要求及软件升级等事项,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持续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将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各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进行考评,强化对下级的日常指导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

行政强制

2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形势发展、《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人员配备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要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信息滞后。

  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泉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为信息公开平台主要载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工作动态等相关工作,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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