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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田县税务局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09时2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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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将法治建设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依法组织收入、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增长,推进征管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全县税收收入持续增长,改革稳步推进,法治环境不断优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提高收入质量。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预防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收入原则,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风险管理,严格收入质量管控,推动收入高质量提升。2020年,全局组织各项收入153998万元,同比增收2748万元,增长1.8%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不依法落实减免税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减免税政策,1-11月累计新增的减税降费10090万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8157万元。

(三)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开展税收经济分析。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协同放权。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创新监管举措,完善实名办税,结合风险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完善税务注销登记工作,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同步实施合法性审查。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了排除限制竞争、新旧动能转换、深化“放管服”改革、国地税机构改革等专项清理。

(三)落实行政审批制度要求。按规定取消非许可审批事项,依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后续管理。通过加强申报管理、备案管理和风险管理,优化风险应对方式和应对流程,提高事中事后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落实行政审批时限“零超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对涉及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案件审理等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审核。

 (二)落实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落实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要求,修订了大田县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处罚,严把“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切实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中讨论、集体决策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以清单形式列明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事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执法公示事项。深入推进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构建了执法文书、征管系统、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电子档案等“五位一体”的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体系,使用具有录音、录像、监控功能的税务执法约谈室,组织听证、约谈,接访应对涉税争议、投诉、检举等工作事项,全程规范记录执法行为;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大执法事项的审核把关;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政策解读、服务标准、减免税优惠等信息。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减少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主观随意性,促进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

(三)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即时办结、减少、简并涉税文书表单。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开展内部监督。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等工作,开展增值税发票管理、个人所得税等专项执法督察,对照问题积极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主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和决定权,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执法监督。建立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

(三)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健全明责、履责、追责的责任制度。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制定《大田县税务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取得良好社会成效。

(二)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三)严格保密审查与监督考核。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意见》,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开展税收普法宣传。通过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12366热线、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全面加强日常税收宣传,重点突出对社保非税收入划转、优惠政策落实、个税改革等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宣传,解答群众疑难,增强遵守税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观念,提升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

(二)深化纳税信用管理。坚持税前“不设门槛”,税后“信用管税”。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教育培训。抓好领导干部培训、业务骨干培养、网络教育、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培训,把依法行政课程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

 (二)健全学法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集中学法,法制干部专题学法,普通税务干部轮训培训学法的学法机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党组成员讲法治课等要求。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

 (三)加强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二)完善考核和督办机制。设置考评指标,把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税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保障法治税务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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