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
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将乐县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将乐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三明市税务局法制科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文件精神,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思想战略,始终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紧密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大力加强全局干部法制教育,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创建执法严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税务队伍,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实现基层税收工作法治化。
2019年工作总结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全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明税办发〔2019〕7号)精神,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法制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归口负责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规范开展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扎实做好法治税务基地创建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我局税收法治建设。一是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做到每季度召开会议1次以上,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讨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通过每季度召开例会,深入学习相关法律,落实研究、解决全局日常执法、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进一步增强领导小组成员的依法治税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促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规范开展。二是规范税收执法、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提高法律意识。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多管齐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一)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动员、积极宣传法治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等,全局干部职工人人重视、主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总局、省局组织的各类税收法律、法规网络知识竞赛及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并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法治意识、业务技能明显增强。
(二)不断优化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办税大厅LED滚动屏、县局门户网站、税企微信等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二是注重与“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县招聘会、纳税人课堂等活动相结合,摆摊设点现场答疑解惑,同时发放资料,将相应的税收政策直接送到需要的纳税人手中。
四、与福建三华律师事务所邱杰明、张乐平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由二位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负责对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一是当好法律服务“顾问员”,针对税务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风险和疑难案件,提供科学有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和信访处理。
五、与将乐县人民法院签订共建协议书,加大税务局和法院合作力度,建立工作联络制度、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追缴欠税破产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惩戒,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19年,将乐县税务局共参与债权人会议5次,提请福建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户欠税企业的税费欠缴情况给将乐县人民法院、三明市中院、建宁县人民法院,请求其协助执行分配欠缴税款,共清欠1户企业欠缴税款58714.35元。
六、为贯彻总局、省、市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乐县税务局多次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税务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平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开展。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1、将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通过县局网站进行布置,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对象、采集部门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截至目前为止,已公示包括《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岗位信息公示牌、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欠税情况等在内的20项总局公示清单事项。
2、强化执法证件管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处罚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规范着装并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3、加强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明确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的办事人员及窗口职责,采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人员姓名、职务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1、将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通过县局网站布置给相关业务股室、分局,明确执法类别、执法事项、执法环节、记录方式、存储类别、最低储存期限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2、按照上级要求初步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将乐县税务局目前已配备15台执法记录仪,截至目前,各分局已各自领用2台执法记录仪,同时可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随时填写《执法记录仪领取登记表》领取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音像记录工作。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将乐局工作实际,制定将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将乐局所有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审核事项及提交材料等。同时将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县局网站、站内信等渠道布置干部、职工进行学习。
2020年法治工作计划
一、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照上级规章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以及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常督促、常提醒,切实使制度落实到实处,从而达到健全内控制度的目的。
二、进一步梳理将乐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县局职责体系和执法方式,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建设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
三、继续全局干部职工普法学法工作。同时,继续加强与将乐县人民法院的协作,积极参与欠税企业的破产清算分配工作。2020年,将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切实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及执法透明度,打造法治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