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
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将乐县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在将乐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三明市税务局法制科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文件精神,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思想战略;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全面推动实现基层税收工作法治化。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完善组织架构,强化制度保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全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明税办发〔2019〕7号)精神,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法制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归口负责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规范开展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做到每季度召开会议1次以上,研究和讨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通过每季度召开例会,深入学习相关法律,落实研究、解决全局日常执法、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进一步增强领导小组成员的依法治税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促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规范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税收工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落实落细“四力”要求,助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疫情期间出台的一系列助力防控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税收支持政策,深入贯彻相关税费政策文件汇编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宣传辅导,确保税费政策落地见效,服务经济平稳运行。督促业务股室对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共自查发现问题户数5户次,办理税费退(抵)1425.96元。核对上级下发疑点数据8条,核实成立问题数据5条,办理税费退(抵)61358.78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规范和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行政处罚裁量权滥用。同时,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对于因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且提供申请的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按照税务总局公布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要求,编制、审核并公布将乐县税务局本级、第一税务分局及税源管理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同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同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市局外网政务公开栏目对外公示4项监督救济方式,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纳税人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税务总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根据《福建省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协调业务股室、分局共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一是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三明市局外网政务公开栏目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0年共公布执法主体信息1项,执法人员检查证信息46条、执法资格证信息59条,监督救济4项,准许行政许可结果612条,一般行政处罚结果62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11条,委托代征信息2条,欠税信息246户次。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目前已配备15台执法记录仪,且按照每个税源管理分局2台执法记录仪配置到位。三是2020年度共开展涉及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户次。切实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一是充分利用办税大厅LED滚动屏、县局门户网站、税企微信群等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二是注重与“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县招聘会、纳税人课堂等活动相结合,摆摊设点现场答疑解惑,同时发放资料,将相应的税收政策直接送到需要的纳税人手中。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改善征纳关系,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七、搭建法治共治基础。2020年度,将乐县税务局继续加强与将乐县法院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长期合作机制作用,化解基层协商的阻力和压力,努力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强化税务司法协作机制,做好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促进双向联动、信息共享和执行协作。2020年度,将乐县税务局共参与7次涉及清理欠税的债权人会议,提请6户欠税企业的税费欠缴情况给将乐县人民法院、三明市中院、建宁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分配欠缴税款。2020年,共清欠3户欠税企业欠缴税费811974.59元。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总局、省局、县司法局组织的各类税收法律、法规网络知识竞赛及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法治意识、业务技能明显增强。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县局组织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抓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着力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执法水平。2020年度将乐县税务局共2名新入职干部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均通过考试并取得税收执法资格证书。
2021年法治工作计划
一、切实强化制度建设,继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对照上级规章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以及相关制度继续梳理、修改,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常督促、常提醒,切实使制度落实到实处,从而达到健全内控制度的目的。
二、深入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以提升基层县局执法水平为目标,突出税务部门基层执法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税收执法质量、行政决策水平、税收法治成效等重点,全面推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成立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创建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序、稳步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基层分局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费政策的正确实施,切实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支持和配合省、市局和县政府法制办继续落实法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纳税人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四、锻造法治队伍,增强法治工作实效。继续组织依法行政培训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素养。同时,推动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加强与将乐县人民法院的协作,积极参与欠税企业的破产清算分配工作。2021年,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全面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创建执法严明、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税务队伍,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实现基层税收工作法治化。切实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及执法透明度,打造阳光税务、法治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