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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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做好税务信息的发布、审查工作。主要是开展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等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解读宣传,便于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税务信息,办理涉税事项。此外,我局坚持依法行政,做到透明公开,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评价。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20主要涉及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三明市子网站信息公开专栏;2.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3. 对外公示栏、LED显示屏、公交车走字、宣传册等;4.查阅及咨询场所:将乐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0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向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强调其重要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在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栏中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内容及相关信息并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便于公众理解使用。二是持续采取“线上+线下”公开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线上渠道包括将乐电视台、微将乐、将乐在线等媒体,线下公开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LED显示屏、公交车走字、分发宣传材料、组织培训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制定并严格按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对违反保密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个人,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制度规范等方面需进一步明晰,政务公开AB岗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够丰富,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三是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细化局内各部门的公开事项。二是多使用新媒体进行公开,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增强互动性,适当解读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浅显易懂。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对把握不准的政府信息适时给予指导,避免造成涉密信息的泄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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