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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10时3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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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坚持依法决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为建设法治税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积极引导税务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好手中的权力,坚持税收法定,突出依法治税,确保税收法治体系的运行不走样、不变味。把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进一步促进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23年度,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坚持全员学深悟透弄懂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教育广大税务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行动上。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用心用力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格执行依法征税组织收入原则,杜绝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多征、收“过头税”、空转、转引税款等行为。同时,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苏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

2.深入推进规范执法。一是抓牢重点税源。对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全方位管理。二是抓实主体税种。在增值税管理上,加强对纳税人领用发票、开具发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管;在企业所得税管理上,加强对申报情况重点分析的监控;在个人所得税管理上,对重点行业进行抽查;在土地增值税管理上,对所有房地产项目的清算条件进行摸底,达到清算条件企业及时进行清算;在契税管理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严格实行“先税后证”。

3.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创新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进行了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加强了办税服务厅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了涉税业务办理效率,减少了纳税人滞留办税服务厅的时间。建立了涉税舆情的监控、应对、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狠抓制度建设,健全组织保障。我局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按“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制定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专业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方面的法律专业优势,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

2.深入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总原则,持续对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省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2023年度先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税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并按时报送清理结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严格贯彻中央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2.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积极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业务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等方面要求,做到行政执法过程和结果规范、合法。县局法制部门依法对分局提请的强制执行事项开展法制审核,有效促进了税务分局税收执法的规范开展。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执法尺度,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准确合理运用。创新开展“首违不罚”说服教育,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首违不罚”事项告知提醒、出具《税收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教育,柔性执法,和谐税企关系,提升纳税遵从度。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根据修订后的“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办法,持续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税务执法透明。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认真开展2023年内控评估。我局对内控评估填报内容、内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内部控制意见建议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化内控责任的落实。同时组织各主责部门内控岗人员进行内控操作辅导,评估工作实现全覆盖,统筹推进内部控制再深化,内控制度体系再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再落实。

2.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舆情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日常舆情研判和分类分级处置。加强对涉税舆情热点的关注,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做好舆论响应引导,营造有利于税务事业科学发展的舆论环境。

2.完善纳税人诉求处理机制。为落实好总局关于将“枫桥经验”运用于税收管理和服务过程的要求,我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推动创新税费争议解决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各部门间协同作用,为纳税人、缴费人搭建多方沟通平台,以释法说理、调解服务等柔性执法方式,助推征纳矛盾源头化解。

3.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复议案件。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善于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做好案件分析反馈,努力争取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做好各公示平台的工作,定期更新公示信息,加强和规范涉税信息管理,分类和细化公开事项,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平台和信息安全。

2.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税务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公开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深入调查,及时处理税务违法行政行为。

3.强化督察制约和监督。围绕2023年税收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包括优化营商环境、税费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情况及现金税费专项整治等督导工作,通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依法征税、维护纳税人权益等内容进行重点督察督办,发挥督察内审对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智慧税务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积极推进办税大厅全链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成立网络办税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实现企业开办“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备案、首次申领发票”全链条半天办成、首次申领发票1小时办结,为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支持企业开办“零成本”。积极推行“远程帮办”服务,由业务骨干组建帮办群,采用“远程帮办+问办协同”方式,将纳税服务模式从“面对面”拓展到“屏对屏”,通过电话、QQ远程连线等方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高效解决各类涉税难题。

2.分类推送信息,打造个性化定制服务。运用税收大数据,将税费政策与纳税人缴费人数据相关联,主动甄别纳税人缴费人适用政策区间和涉税业务需求,通过电子税务局、“企微税”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施分类推送政策信息、涉税事项、信用动态、风险防范提醒和系统操作指引等信息,使纳税人享受到个性化服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完善依法行政建设组织保障。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办公室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2023年县局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若干重要问题,积极推进、有效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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