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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14时3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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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和省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建宁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主动公开情况:委托代征信息公示2件,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24件,欠税公告4件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税人信用等级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依申请公开: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我局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对外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2020年,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保密的文件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生效。二是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都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

平台建设:利用县电视台、办税服务大厅LED宣传屏滚动发布最新政策资讯,借助纳税人学堂县局宣传栏、税企微信交流群等发布总局、省市局发布的减最新税收政策信息。

监督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留档。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2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5

 25

行政强制

 4

  +1

 4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9337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责任心。二是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有待加强。要结合税务工作的业务特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税务分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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