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pvCount}}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条例》、《办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特别是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解读),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主动公开:202011日至1231日,通过市局外网、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公开委托代征协议38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41682条,并及时公示纳税人信用等级、行政许可、欠税公告等信息。

  依申请公开:202011日至12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要求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维护相关栏目日常更新。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工作质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平台建设:通过市局外网、县融媒体中心相关栏目、“税企无忧办税”微信群、办税服务厅LED等途径,借助纳税人学堂、主题夜课、税企座谈会等平台,大力宣传最新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开监管机制。一是建立配套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细化流程、压实责任,提高工作质效。二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主动公开政务公开、纳税服务等联系电话,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严格进行考评,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3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5

  79

  行政强制

  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385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落实。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审查流程,完善工作协调研究机制,强化工作分析,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岗位的工作提升,强化工作布置和提醒,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在具体问题处理的过程中加强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202112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