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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14时4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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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2020年,清流县税务局在市局和清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凝心聚力、担当作为,清流税收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法治税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现将清流县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清流县税务局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开展学习,坚持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和成效,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开展税收管理。清流县税务局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和经济持续下行压力的严峻挑战,加强疫情对组织税费工作影响的数据测算和分析,切实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发展形势。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挖掘增长动能,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1-12月累计入库各项税费91697万元,同比减收10382万元,减幅10.2%

    (2)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实现当天申请,次日出口退税款就到企业账户,有效缓解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20201-12月我局共核准免抵退税额1136.7万元。

    (3深入开展税收经济分析。通过税收大数据深入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先后撰写《清流县税务局关于氟化工产业复工复产情况分析》、《清流县税务局关于“五比五晒”、“项目攻坚年”活动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分析材料2份,获县委县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2.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清流县税务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我县6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政策宣传工作,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累计减免增值税41.8万元;为216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累计减免增值税393.68万元;及时响应减免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企业困难诉求,困难减免房土两税84.68万元。协调人社等部门落实落细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2-12月,中小微企业共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减免3090.95万元;失业保险减免90.12万元;工伤保险减免356.4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减免770万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清流县税务局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2号)要求,积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县局法制股负责牵头组织清理,跟进清理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文件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经过清理工作,我局目前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今后将继续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确保涉税文件符合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要求。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工作规则》,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依法办理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以及干部任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了重大决策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清流县税务局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推广运用,根据市局的通知和公示清单的分工确定平台栏目关于信息采集、发布、维护的人员名单。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按照公示期限和公示时长的要求,及时维护公示平台信息。20201-12月,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公示基础信息类9项,执法服务类3项,行政征收类7项。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清流县税务局依照省税务局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中2020年度需记录执法过程的事项清单进行全面录制上传,目前已完成全部应传执法过程视频和照片的上传工作。据统计,我局已完成2020年度各项音像记录数据上传329条,其中定期定额核定公示244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公示65条,专票开票限额事前实地查验8条,非正常户认定实地核查1条,文书留置或公告送达8条,其他事项3条。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县局已成立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法制和征管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构成,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办公室主任由法制股负责人兼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确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及金额标准。2020年,我局未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发生。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全局实现“零信访”“零违纪”。严格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题整治工作,签订承诺书113份,提醒谈话113人次。

    2.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编制。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清流县税务局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围绕设定依据、履职方式、追责情形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通过收集汇总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推动权责清单不断完善。

    3.切实加强内控管理。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内控活动和内控管理工作,及时在内控平台接收上级下发的疑点核查任务,通过“指标过错清册”模块及时发现我局人员过错预警信息并督促纠正,规范我局干部执法行为,有效地防范了执法风险的发生。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制股的局领导兼任,法制股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行政复议委员负责研究制定本县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相关制度和审议重大、疑难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我局2020年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2.加入县诉非联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清流县税务局积极加入清流县法院建立的诉非联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设立日常联络办事机构,确定我局联络员3名。在县法院建立“诉非联动”分流中心,负责全县“诉非联动”化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参与调解,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认真甄别,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就地化解、源头预防,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与诉讼的有机衔接,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民事、行政案件起诉率、诉讼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公示清单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公示公开,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2.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推广运用。省局公示平台已于20206月上线,根据市局《关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的分工要求,我局确定了各部门录入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发布人员的名单,同时加强对各部门信息采集维护人员关于新公示平台的操作流程指导,要求及时维护公示平台信息,对于未在公示平台公示的事项,要求各部门按照公示清单内容在原外网、办税厅等平台进行公示。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会前组织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将税收实际工作和普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选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现行的税法知识,寓普法工作于业务,两者并举。

    2.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清流县税务局紧密围绕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突出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的宣传主题,结合疫情防控背景,扎实开展各项税收宣传活动。一是税收宣传月期间,组成“税费服务突击队”前往多家企业,对企业进行送政策、送服务上门。二是展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为主题的“纳税人学堂”税企互动活动,将纳税人“请进来”,重点解答纳税人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三是利用办税服务厅数字媒体和电视台字幕顶游滚动播放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服务提醒,提高宣传辅导工作的覆盖率,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根据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与具体培训实施方案,规划好学习时间、学习课程、学习对象、学习费用等。91-18日,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培训点)举办了三期税收业务培训班,课程内容丰富,贴近时事,参训学员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更新了观念,提高了履行工作职责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推行运用学习兴税平台,强化拓展微课堂学习。根据总局 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测试随时化、成果累计化、应用挂钩化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在全局范围推广“学习兴税平台”,鼓励干部参加“微课堂”线上培训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3.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学习。为进一步提高县局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掌握和适用能力,我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民法典的宣传教育,一是邀请了县局法律顾问陈彪律师到我局做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提高了全局干部深入学习理解民法典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二是将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具体法条和权威解读发布在县局内网,要求各股室、分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三是利用“七五”普法契机,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含民法典)统一考试,以考促学。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加强我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已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通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涉及全局重大税收问题,学习讨论省局、市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内控机制建设等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探讨。

    二、2021年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一)做好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根据《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基地创建实施办法》开展创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法治税务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开展示范创建,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打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落实“三项制度”,规范税收执法。根据“三项制度”要求做好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管理,及时维护平台信息。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标准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三)高效能抓好税费治理。认真抓好2021年个税改革、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管理规程(指引)及规范地方税管理工作,继续跟踪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新政实施后的政策效应工作;继续落实好各项社保费和非税减免政策,做好城乡两险征缴工作;切实提高各税种税源、申报、减免税、风险和数据管理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高品质抓好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国家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税收政策,实现应享尽享;继续优化出口退(免)税工作,支持出口企业发展;常态化推进电子税务局,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2021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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