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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10时4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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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税总依法行政办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清流县税务局在市局和清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凝心聚力、担当作为,清流税收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法治税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现将清流县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税收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清流县税务局积极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通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学习,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和成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清流县税务局坚守组织收入原则,稳步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和新费种的征收管理,主动走访县财政局、水利局、人防办等费种业务主管部门,顺利实现征管数据交换。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清流县税务局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配套制度,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探讨,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组织、实施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清流县税务局积极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积极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工作规则》,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依法办理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以及干部任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了重大决策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保障纳税人依法获取税务信息,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不断强化法治服务意识,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工作,在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方面,各分局按照执法影像记录清单要求,全面补录了以往未录影像,并按要求执行影像记录,健全执法音像记录台账。完善城区纳税人约谈室的建设,修改约谈室使用制度,做好执法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我局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共记录32条事项资料。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清流县税务局积极做好常态化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一是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坚持做好纳税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查、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洁消毒等工作。二是持续深入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的相关要求,提升纳税人、缴费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意愿和能力,加强税务Ukey领取、社保、医保缴费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目前网上办税率已达90%以上。三是增强办税服务厅导税和咨询力量配置。选派熟悉业务政策和服务流程、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导税服务岗位,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引导服务,有效防止纳税人扎堆、聚集办理业务,并做到排队时限3分钟。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清流县税务局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已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制股的局领导兼任,法制股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行政复议委员负责研究制定本县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相关制度和审议重大、疑难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加入清流县法院建立的诉非联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设立日常联络办事机构。在县法院建立“诉非联动”分流中心,负责全县“诉非联动”化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参与调解,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认真甄别,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2021年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三不”制度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执纪,认真开展第6个“纪律教育月”活动,开展“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二是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内控活动和内控管理工作,及时在内控平台接收上级下发的疑点核查任务,通过“指标过错清册”模块及时发现我局人员过错预警信息并督促纠正,规范我局干部执法行为,有效地防范了执法风险的发生。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示清单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公示公开,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清流县税务局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加快智慧税务建设。一是支持守信企业特别是小微守信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动共享,搭建“银税互动”金融服务平台。二是积极推广“八闽办税码”,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手机即串联网上、移动、实体三个办税渠道,涵盖226个“非接触式”税费事项,其中215个可以“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税费事项网上办理”,有力推动我县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三是探索建立涉税疑难诉求“靶向服务”机制,建立风险评估、后续管理、案例指导、内部监督等工作配套机制,利用大数据开展税收分析,主动对焦热点难点问题,逐项研究对策,确保对纳税人需求有回应、难题有解法、承诺有落实,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加强我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已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21年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学习讨论省局、市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内控机制建设等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探讨。

二、2022年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围绕“新思想引领、新智税融合、兴改革超越、兴文化铸魂”的工作主题,建设法治税务,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

(一)继续落实“三项制度”,规范税收执法。按要求使用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及时维护平台信息,实现税收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标准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二)增强税收法治观念。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研讨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推动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发挥学习兴税、税务大讲堂、在线课堂等平台作用,强化全局依法行政知识更新学习,努力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水平和依法治税能力。

(三)做好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根据《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基地创建实施办法》开展创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法治税务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开展示范创建,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打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推动形成公平正义执法环境。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执行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把准执法尺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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