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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14时5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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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2023年,清流县税务局在市局和清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法治税务建设为“生命线”,在法治税务的道路上行稳致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积极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通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开展学习,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力打造德才兼备、高素质的清流税务法治队伍,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保障,增强税务法制道路的自信和决心。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3年,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有序推进城乡两险征缴工作,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强化非税管征力度。20231-12月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09542万元,同比增收8207万元,增幅8.1%,其中:税收收入61589万元(留抵退税金额合计4162.47万元),同比增收6807万元,增幅12.4%。其他收入47953万元,同比增收1400万元,增幅3%。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向地方报送专题分析报告等材料1份,获县委书记、县长肯定性批示2份。

  (二)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我局认真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开展退税减税政策多轮次全覆盖宣传,扩大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账单阅读面,累计推送红利账单986户次,阅读率94%,落实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红利账单线下推送99户次。2023年,累计办结4户纳税人的留抵退税申请,退还纳税人留抵税款合计4162.47万元;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减免共计3226户,合计减免1072.93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清流县税务局通过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2023年度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同时,通过进一步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配套制度,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探讨,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巡视巡察工作规范、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严格贯彻中央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保障纳税人依法获取税务信息,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不断强化法治服务意识,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工作,在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方面,各分局按照执法影像记录清单要求,全面补录了以往未录影像,并按要求执行影像记录,健全执法音像记录台账。完善城区纳税人约谈室的建设,完善约谈室使用制度,做好执法规范化管理。2023年,我局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共记录324条事项资料。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清流县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应急预警工作,加强本部门的情况监测,开展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最大限度地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防疫抗疫工作,在抗疫和复工复产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争议化解便民高效。全面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完善“事前预防”为重点,“俯身通脉”为核心的调解体系。在分局设立“税悦工作室”,制定工作机制,成立县局专家团队,配置自助办税计算机、电子显示屏、摄像头等设备,建成纳税人争议云调解室,探索“税务+法制”税收共治实践,共建跨部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加强对日常征管事项的分析,主动加强与纳税人沟通,切实防范征纳矛盾。将枫桥式税务所经验运用到税源管理工作中,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涉税争议调解,严格规范调解流程,分级分类矛盾争议,综合运用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现场调解。2023年通过“枫桥式”税务分局开展风险数据处理561条,预防化解税费矛盾争议8起。

  (二)探索纠纷调解新体系。我局积极加入清流县法院建立的诉非联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设立日常联络办事机构。在县法院建立“诉非联动”分流中心,负责全县“诉非联动”化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参与调解,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认真甄别,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

  (三)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本县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相关制度和审议重大、疑难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2023年度清流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四)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3年,清流县税务局行政应诉案件数共1件,其已于2023216日裁定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裁定。目前该案处于再审审查中。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三不”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系列活动,打造“深学铁人·植廉于心”廉洁品牌。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立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改革任务。强化廉政提醒,推送党纪党规、警示案例112个。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出具干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工作调动等廉政意见21份,148人次,开展各类谈心谈话320余人次。

  (二)抓紧抓实风险数据管控,完善内控管理机制。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内控活动和内控管理工作,及时在内控平台接收上级下发的疑点核查任务,通过“指标过错清册”模块及时发现我局人员过错预警信息并督促纠正,规范我局干部执法行为,有效地防范了执法风险的发生。

  (三)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示清单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公示公开,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2条,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宣传板、宣传手册等渠道主动对外公开热点政策解读和日常工作动态,充分保障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清流县税务局以更大的力度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持续贯彻落实《意见》,推广使用好电子税务局,抓实抓细“一户式”管理机制落地;持续推广“八闽办税码”“同屏帮办”、税务智慧自助云厅、不动产登记涉税全程“掌上办”等措施。大力宣传推广引导“网上办税费”和“自助办税费”,优化增值税发票审批服务,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推动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等各环节“全程网办”。定期清理维护数据,提升纳税人参与度;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展消息推送,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纳税人养成阅读习惯,实现政策阅读率100%。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加大政策推广力度。进一步落实办税提效工程,实现纳税服务更便捷、税收管理更高效。 探索健全“税务+N”共治体系,加强与财政、公安、银行、法院等核心部门的数据共享;用好财产和行为税台账系统,破解土地增值税清算难题。构建“税案双查”机制,积极与公检法等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县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3年度,清流县税务局共计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清流县税务局坚持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中国税务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税收法治工作的创新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待强化。 

  2024年,清流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担当作为,提质增效,让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2024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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