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流县税务局组织“新铁人”青年理论小组成员到清流县嵩溪镇客家文献馆开展红色税史学习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一张苏维埃政府颁发的农业土地税收据引起了青年们的注意。中国文物学会会员、中国税票研究学会会员杨剑斌介绍说,这张珍贵的土地税税票是在清流县嵩溪发现后被他收藏的。
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暂行税则》确定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废除了国民党军阀政府的一切田赋、丁粮厘金苛捐杂税等。税的征收种类分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种。
苏区的税收是贯彻实事求是的方针,按具体情况征收的,从分得田地多寡,当年稻谷收成多少,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它为巩固苏区政权和苏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为支援革命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目前发现的这张《闽西苏维埃政府征收土地税收据》,年代:1931年,纸质、纵18㎝,横7.2㎝,特别的珍贵,珍贵之处在于:1、这是一张闽西苏维埃政府颁发给汀连县第二区杨仸佑征收土地农业税的收据。这张收据是1931年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税收政策的早期红色赋税史料,当时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是张鼎丞。2、这是一张目前发现苏维埃政府征收土地税,税率最小的红色税票,这张税率征收百分之一,税率在百分之二以下和百分之十以上的税票更加稀少。3、这张土地税税票除了其税率是目前发现最小之外,其珍贵之处在于税票底部有一个关于当时数量换算的说明,即“一升为一斤,十斤为一斗,一百斤为一石,就是一百斤为一担”,这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税收据中是首次发现的。
清流县是中央苏区之一,当时清流县人民群众踊跃参加红军和支持红军的税收政策。这件珍贵的红色土地税税票,亲历了峥嵘岁月,留存至今,非常不容易,它的发现,见证了党的光辉历程,凝聚了党的优良传统,承载着催人奋进的红色故事,让我们感受了艰苦创业的苏区精神。
通过对红色税史的学习,清流税务局“新铁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纷纷表示,要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继承良好的工作作风、争当有为的新青年为己任,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税收故事,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同时,在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中砥砺,在学习工作中实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