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14时3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 FJBWZB-CS-2024-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

  1.00

  400,000.00

  

  物业管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 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24年 03月22日起至2024年03月2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劲松路三真大厦9楼906室)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24年0403日上午1000 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谈判时间:2024年04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2谈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谈判时间:2024年04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2谈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1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地址: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邮编: /

   联系人: 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 13774729099

  12、代理机构: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西区141412

   邮编: /

   联系人: 小胡

   联系电话: 13850809950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