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 FJBWZB-CS-2024-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 |
1.00 |
400,000.00 |
年 |
物业管理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
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 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24年 03月22日起至2024年03月2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劲松路三真大厦9楼906室)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24年04月03日上午10:00 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谈判时间:2024年04月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2谈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谈判时间:2024年04月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2谈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1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地址: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邮编: /
联系人: 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 13774729099
12、代理机构: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西区14层1412室
邮编: /
联系人: 小胡
联系电话: 1385080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