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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三明市利杰贸易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0日14时53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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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利杰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3MA323A8A0E):

  我局于2024419日对你单位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津 通〔202455号),由于你单位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2024510日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龙津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清税津 通 〔2024〕 55号

三明市利杰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3MA323A8A0E):

      事由:办理出口备案手续,据实申报出口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通知内容: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供出口业务相关凭证,并办理出口备案手续据实申报出口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龙津税务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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