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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食堂商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16时1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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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FJBWZB-XJ-2024-003(招标文件编号:FJBWZB-XJ-2024-003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食堂商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合同包1:供应商名称: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706号

中标(成交)金额:下浮1.5%(万元)

合同包2:供应商名称: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706号

中标(成交)金额:24.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合同包1

   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食堂商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合同包2

   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食堂商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富铭巫瑞勇阳崇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非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 帐 号:43257033723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合同包1:0.812600 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2:0.373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联系方式:阳先生 1377472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713室            

联系方式:小胡13850809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胡                 电 话:1385080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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