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食堂商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合同包1:供应商名称: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706号
中标(成交)金额:下浮1.5%(万元)
合同包2:供应商名称: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706号
中标(成交)金额:24.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合同包1 |
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食堂商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合同包2 |
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食堂商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富铭、巫瑞勇、阳崇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非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 帐 号:43257033723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合同包1:0.812600 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2:0.373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联系方式:阳先生 1377472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713室
联系方式:小胡13850809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胡 电 话:1385080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