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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招标中介代理机构备选库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时4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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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开展我局政府采购的相关业务,我局诚邀具有如下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我局的中介代理机构备选库入围评审,提供我局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服务事宜。

  一、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分网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且注册地址在三明市清流县或在三明市清流县有办事处的招标代理公司。

  二、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代理范围: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招标代理)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福建省政府采购分网登记的信息截图

  5、公司其它代理资质,如:工程预算编制、产权交易代理、咨询等复印件

  6、非法人参与竞标的须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报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财务管理,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501饶俊收,材料报送时间:20241018日上午9:00止,评审时间20241018日上午9:30时。

  四、评审办法

         由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政府采购小组在评审时间进行现场采购文件的拆封,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完整性及日常经营状况,评选出二家符合要求的中介代理机构入围备选库;如参与评审单位资质条件相同,则以现场摸球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备选库的中介代理机构。

  五、服务内容

        我局根据采购需求分项目从入选的二家代理机构中摸球选定所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俊   联系电话:0598-8953966。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2024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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