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now | date("yyyy年MM月dd日 EEEE")}}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2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字体:   

  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ZYJS(QL)20241125

  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3)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到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号),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报名时间为2024 1128日至2024 1201,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1430分至1730分止;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未购买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7、询价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文件应于2024120410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询价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8、询价时间及地点:202412041000分(北京时间),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号)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方法:13774729099

  代理机构: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

  联系人:小

  联系方法:19906985230

   

   

  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询价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1

  66000

  66000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