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pvCount}}次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贯彻意见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通过三明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8-87060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局、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认真梳理《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通过政务网站、电子税务局执法公示等平台,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监督,建设法治税务,有力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2021年,通过三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等渠道发布本单位机构概况、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协议公告、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1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依据《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电话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程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在信息公开中的缺位和脱节。本单位制作的信息和公文,须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发布;重要的信息和公文,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未经领导审核批准的,从未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依托市局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要求的时限及时更新内容、发布信息,确保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二是优化纳税服务热线平台。依托市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畅通服务渠道,完善税务咨询、政策解答、信息查询等功能,全面启动热线回访制度。三是加强线下宣传服务。通过税务分局信息公开栏、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税收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和税收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填堵泄密漏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范围、内容不够规范;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加强政务公开电话接听管理,确保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各项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