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沙县区税务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依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创新驱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区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区局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深入学习。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鼓励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增强法治素质。首先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其次是开展税务干部全员培训,采取讲座、培训、考试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深入推进税务干部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3.强化干部队伍法治素质建设。一是抓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着力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执法水平。二是加大法律专业人员的配备,并优先配备到法制审核岗位,切实提高法制审核队伍力量。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税收管理,实行收入目标动态管理和合理调整。发挥税务部门掌握的大数据信息,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税收公平,科学把握税收和经济良性互动关系。
2.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税收政策。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重大决策部署,缓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总局、省局、市局动员部署之后,沙县区税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减免政策落实落细,精准执行,做到应退尽退,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做好普惠性政策、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库、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及正常退、抵税工作。
3.优化纳税服务。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宗旨,推进办税厅规范化建设,推行“四零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办税厅设置“1+3”“全程”导税员服务,由一位党员带领3名工作人员,负责业务取号、资料预审、业务咨询及简单的业务办理。同时强化前台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范围内事项按规定受理,非岗位职责范围内事项提供有效指引,平均每月为纳税人提供2530余次咨询。二是服务方式零距离。办税服务厅提升改造工程的基础上,自助办税区设置“云桌面”电脑24台、税控设备清卡自助机1台、发票代开自助机2台、发票申领自助机2台,并与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签署自助服务辅导协议,以专业人员实时辅导的方式实现“云桌面”的云服务百分百到位。大力推广闽税通和个人电子发票移动终端代开,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理涉税业务,拓展多元化办税,提高网上办税率,真正实现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三是服务事项零积压。深化落实《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推行“最多跑一次”清单优化服务,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进一步拓展O2O涉税处理中心业务范围,扩大发票网上申领覆盖面,实现发票领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让纳税人领票“即来、即领、即走”。 四是服务质量零差错。优化办税窗口,办税大厅成立业务小组,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做到术业有专攻,打好服务基础。针对不同纳税人特点,实行分类注销,推行“免办、即办、速办”的服务,税务注销办理资料简化。2021年共对工作人员开展电子专票、个税汇算清缴等培训4次,130余人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沙县区税务局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评估机制。结合贯彻《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7〕41号)的要求,改进税收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建立定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机制,使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性文件一律使用公告形式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政策解读与正文同起草、同审核、同发布。严格遵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及集体讨论审议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及及开展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定的集中专项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对于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做好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的记录和存档工作。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福建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闽税发〔2018〕94号),我局聘请福建竞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税收执法规范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为科学决策、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提升税务执法透明度。
2.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促进执法行为统一规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对现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对于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不再实行审批,不变相进行审批。认真开展执法督察工作,以查促改,认真纠正执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把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作为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要求,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事项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加强相关的税法教育和辅导,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1年,累计落实“首违不罚” 269户次。
3.不断规范文明执法。规范税务执法程序,确保实施税务执法的主体适当、程序合法、税务行政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严格按照《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权限、程序和幅度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确保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和处罚基准得到有效落实,提高税收执法的合法合理性。
4.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省局外网门户网站、省局电子税务局等多方面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可以方便地查询到包括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公示项目信息。在执法音像记录方面,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可回溯性,客观上促使广大税务干部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前,反复对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具体程序,不断规范具体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实施办法、工作指引,实现对我局音像记录的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通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促使我局重大执法规范化、法治化,规避重大执法风险。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已经内嵌入金税三期系统,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按程序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税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合规。
5.不断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纳税人信用等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落实对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提供的便利措施。强化对联合惩戒对象的监控及后续管理,将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落到实处。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税收法制宣传,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扩大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通过多样化活动,增强广大公民的守法意识和税收法治观念,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范围,为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区局获评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按照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原则,分级分类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能力,建立健全舆情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报告、协同响应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畅通申诉通道,化解争议矛盾。一是认真对待咨询件、投诉件。针对行政相对人通过12366、12345等平台的咨询件、投诉件,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并进行答复,对具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解决建议,防止问题扩大化。二是日常做好来访人员问题处置工作。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首办责任制,严格落实“最多跑一趟”制度。三是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针对工作中各种情况,除了和行政相对人做好解释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也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共同营造良好的征纳关系,在工作中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通过微信、短信等渠道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和解调解制度。区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牢固树立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理念,起到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涉税争议,解决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税收环境的作用。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监督力度。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2021年,区局依托内控系统平台抓好各项内控工作,以绩效考核指标为指引做好税收执法疑点信息核查工作,严格遵循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督察内审职能,落实“六保、“六稳”,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督察督办工作。全年累计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7人次,其中批评教育5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
3.积极落实政务公开。2021年,我局根据上级局工作安排部署,协调相关单位共同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方案落实,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提升,认真做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从2019年推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我局主要在办税服务厅的LED显示屏及公告栏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0年1月,省局外网信息公开栏目开通后,我局按照栏目设置,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在有关栏目公开发布。我局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与《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的要求,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省局电子税务局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后,我局依据“联络员工作机制”及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确定公示平台各栏目信息采集、审核审批,发布维护人员名单,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做好平台数据采集录入和公示发布。法制股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区局各股室按照平台操作要求,分栏目逐项录入、审核并发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推进技术保障支持工作。针对目前已经开发成熟的“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开展对内对外的业务培训,对企业需求、最新政策、操作规范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系统梳理,形成常态化的征纳交流平台,确保纳税人会申报,办税厅有人教,投诉件有人管的上下协同机制。
2.强化征纳互动解决实际困难。区局组建“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税体验团队”,邀请本地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加入电子税务局办税体验团队,切实解决纳税人在使用“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提升电子税务局使用便捷度和纳税人体验感,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3.建立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区局设立专门台账,就电子税务局系统建设、运行稳定、便捷服务、运维问题、解决速度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归纳,建立高效响应的沟通反馈机制。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区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税党委发〔2018〕88号)及相关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一把手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责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的坚强有力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按季度召开了4次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专项性的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奠定了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依法税治中的核心平台作用。
2.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评议机制。把述法评议内容加入述职述廉集成开展,对领导干部学法、执法、普法、守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税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干部队伍老年化比较严重,造成部分干部税收法律知识更新比较困难,从而影响依法治税的水平与能力。
(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不完善
一是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有待提高。对于存在业务信息交流需要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范围较小,覆盖面较窄。二是信息共享的方式效率不高,部门间的信息仍存在大量的非电子化的人工交流机制,电子化平台的信息共享主要依赖各自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传输数据,与实时共享的高效信息化工作模式要求而言存在差距,数据传输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数据对接不畅的问题。
(三)依法治税保障有待加强
一方面由于经费紧张,导致我局现代化税收执法的装备比较欠缺,人员的进修培训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行政执法过程中会与其他部门产生交集,各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对同一标的理解存在各自规范的相互冲突之处,仍需要政策制定部门加强交流协调,建立协作机制,给予基层执法更为明确的指引。
(四)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加强
现行执法监督机制覆盖面稍显不足,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与机制,促进我局规范执法,促使全体税收执法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质效。
三、2022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力度推进我局依法治税的水平
在加强组织保障、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文明执法、加强权力监督与制约等方面发力,提升我局执法水平,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促进执法行为统一规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和调解制度。
(二)强化依法治税保障
一是加大法律专业人员的配备,并优先配备到法制审核岗位,切实提高法制审核队伍力量。二是健全我局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三是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补充更新税务执法硬件装备,以满足现代化税收执法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行工作提供装备保障。
(三)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以台账形式汇总日常督察督导发现的信息共享方面的问题,征求各部门在日常业务主责范围内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意见建议,严格按照信息保密、信息共享有关制度进行意见建议的审查,督导有关责任人员及时向上级反馈基层意见,助推早日打破技术壁垒,实现各部门间电子化平台的精细化、集约化建设。
(四)加强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内控监督平台和法制审核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促使全体税收执法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效能,打造一支务实高效、执行强力的文明执法队伍。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督察内审职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改革红利落到实处。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沙县区税务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