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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三明市天健汽车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10时2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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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天健汽车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427699049202):

我局于2024年5月6日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沙税虬江限改〔2024〕2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沙县区税务局

         2024年5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沙县区税务局虬江税务分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明沙税虬江限改〔2024〕2号

 

三明市天健汽车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427699049202):

你(单位)2024-04-01 至2024-04-30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4-01 至2024-04-30 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04-01 至2024-04-30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未按期进行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2024年5月11日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沙县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O二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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