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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三明亚都贸易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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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亚都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2MA34A62U5D

我局于2025年1月8日对你公司作出催  告  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明元税徐碧强催〔2025〕8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2025年1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徐碧税务分局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明元税徐碧强催〔2025〕8号

 

 

福建三明亚都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2MA34A62U5D

本机关于2025年1月6日向你(单位)送达明元税徐碧通〔2025〕9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高旭东

联系电话:13333368362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58幢A座2805室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王友鸿,范永辉(闽税征350404230009;闽税征350404220016.

 

 

 二O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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