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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三明市盛创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5日14时3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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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盛创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MA3466K535
    我局于20251月23日对你三明市盛创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明元税白沙 强催 2025〕 3 号,由于你三明市盛创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法人张长永电话联系不上,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白沙税务所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明元税白沙强催〔2025〕3号

 

 

三明市盛创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MA3466K535

本机关于2025年1月13日向你(单位)送达明元税白沙通〔2025〕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缴纳欠税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林雯

联系电话:05988234707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67号2幢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林雯,吴涵350404240017,350404240016

 

 

 二O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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