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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省森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15时4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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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森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MA8RT0P971
    我局于202579日对你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元税白沙限改〔2025〕1649号,由于你福建省森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人邱桂清电话联系不上,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

2025年79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三元区税务局白沙税务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明元税白沙限改〔2025〕1649号

 

福建省森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MA8RT0P971

你(单位)申报的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金额与你单位对应年度通过海关报关出口所涉及的出口货物金额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六条,限你(单位)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口报关资料、相关合同协议以及会计核算资料等)至我局如实办理有关纳税申报事项。若逾期仍不申报或未如实申报,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进行处理

 

 

二O二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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