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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0日13时22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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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2021年法制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应该充分认识税收法治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税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

一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努力提高税收增长质量,实现税收职能依法全面履行。2021年,我县组织各项收入6021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2765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二是全面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减免、退税。2021年,我县共办理各类减免税款2149.2万元,办理出口退税907万元,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

2.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依据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配套权责事项信息表和分事项流程图,明确权责边界,落实责任主体和管控制度,加强权责统一,依法保障税务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3.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不断规范审批行为。落实行政审批清单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纳税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切实提高创新管理水平。运用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三是持续加强后续管理。组建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对征管各环节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建立风险监控模型,不断提高征管质效。

4.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安排,围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情形、承诺方式、法律责任、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逐步进行落实。2021年共28户次纳税人充分享受到这一便民政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相关环节关,切实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更好地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最大限度地排除失效文件对税收执法的干扰,2021年我局对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减少了不当执法依据带来的隐患,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机制。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为确保重大决策有序展开,县局相继制定了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督察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促进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按照“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办理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以及干部任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了重大决策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处罚,并在系统中按程序进行操作,实现全程监管,严格把控审理时限。

2.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详细实施细则,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执法公示平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加快推进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信息建设,规范了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2021年公示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数量134户次,涉及金额1.67万元;公示税务行政许可153条。

3.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1年完成执法音像记录24条。二是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前置环节,让权力经受“法治检验”,将税务干部执法行为放置在社会监督的聚光灯下审视,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常态。2021年我局将1名法律专业人员安排至法制岗位,进一步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后备力量。三是推行“首违不罚”制度,根据总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并在税企微信群、办税服务厅宣传政策、加强辅导,令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1年我局共有117户次纳税人实现“首违不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掌握和科学运用行政应急性原则,同时合理把控运用行政合法性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行政法基本原则。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攻坚时期,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全面提升我局应急治理能力。2021年我局认真研判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落实省、市局及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核酸检测,严格履行干部外出审批程序;深入责任片区,针对片区163户居民进行摸排,同时做好外地干部节假日就餐保障等相关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一是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和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妥善处理涉税舆情,及时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二是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在工作中以各项管理制度为抓手,落实各项制度,确保投诉案件能够有效的处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畅通投诉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12366、“税企一线牵”微信群、投诉电话、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投诉,多渠道反映纳税人诉求。四是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涉税投诉举报。

2.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一是保障纳税人行政复议权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二是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解决行政争议,确保负责人出庭应诉。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法体系。我局充分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明确责任清单,推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具体化。同时严厉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作用,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依法严肃问责。

2.按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依法监督保障。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全面公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局长信箱、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电话等公众监督方式。同时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一方面,以《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关于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泰税发〔2018〕38号)和任务分工方案为指导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促进县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措施以及相关保密规定,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及对外公开流程管理。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维护对外门户网站。按照市局要求对县局外网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更新维护,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行。二是维护本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三是及时进行线下公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线下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等事项,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迅速、及时。

2.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加强与核心征管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将税务执法监督信息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类型并入内控监督平台,采取信息化防控的手段,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对执法风险进行有效防控。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

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和泰宁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县局依法行政工作。

2.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履行法治政府主体建设。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2021年泰宁县税务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严格落实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3.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税总依法行政办发〔2021〕21号)要求,每年按时向市局和地方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由县局法制股负责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并牵头进行,对推行执法责任制中应当追究责任的决定,由会议集体审议作出,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同时通过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以及平时学习例会,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章制度,使每个执法人员明确职责与工作标准,为执法责任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与能力。一方面,把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青年干部充实到法制审核岗,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2021年我局将1名法律专业人员安排至法制工作岗位,进一步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后备力量。另一方面,在全局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税法遵从度有待提升,执法环境仍需改善。一是对执法干部的法治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二是应加大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税法宣传方式,提高宣传质量,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工作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许多工作还停留在固有的思维定势,缺乏用创新的思维分析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强。

(三)税收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严密。部分基层人员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存在片面认识,抱有消极情绪。执法考核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在规范执法基础上,优化执法方式。不断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加强执法行为监督,进一步加强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方式,推行非强制性执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文明的税收法治环境,使执法力度温度并存。

(二)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引领提升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三)强化执法督察和监督,推进内控建设。拓展内控监督范围,有效防范政策落实、行政管理、税收执法和廉政“四类风险”。积极整合督察内审、监察、督查督办等力量,推进实现监督检查全过程、常态化。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过错整改督导机制,实现查处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项执法,完善一套机制。

(四)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致力提升干部能力素养。一方面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政府网站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结合新一轮税收宣传月活动,掀起“税收大宣传”,唱响主旋律。另一方面,把法制业务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理论水平。定期开展培训,全面加强税收业务知识储备,掌握法律知识,提升专业素养。

(五)提升税务干部创新能力。在实践中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从实际工作出发,提高对创新的认知能力。重新对税收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定位,努力进行思维换挡,转变传统理念,强化应用技能培训,鼓励干部积极开展头脑风暴,多渠道提升干部创新能力与素质,不断创新税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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