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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08时2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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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决策意见编制,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报告,旨在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报告全文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通过三明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7号,邮编:354400,电话:0598-783391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宁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泰宁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保障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强税收工作的满意度,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社会发展注入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决策部署,以县局税收中心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快信息处理速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及工作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确保相关政府信息能在第一时间向大众公开,并保证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县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2021年,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方面,县局以《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关于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泰税发〔2018〕38号)和任务分工方案为指导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促进县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另一方面,县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措施以及相关保密规定,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及对外公开流程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维护对外门户网站。按照市局要求对县局外网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更新维护,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行。二是维护本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三是及时进行线下公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线下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等事项,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迅速、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全面公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局长信箱、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电话等公众监督方式。二是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局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改进和提升。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改进情况:通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为工作方向,落实责任制,由专人专岗负责相关事务、各单位部门专员配合,并将其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确保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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