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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0日16时20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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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三明市局和本局的工作部署,把握工作主题,强化科学管理,结合当前税收工作的特点,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深入学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

  (二)推进依法治税。我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适应新时期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永税办发〔20193号),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全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三)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税党委发〔201888号)的要求,制定相关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确保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抓好减税降费工作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当前政治工作任务的高度抓好。各小组做好协调工作,对接好三明市局工作部署,及时收集整理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反馈给我局减税办和上级局。

  加强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及时掌握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减税降费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企业相关人员减税降费政策培训。

  2、根据三明市局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减税降费督察督办工作方案》。

  3、积极配合做好三明市局减税降费专项督察,对督察督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4、是积极配合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永安市税务局外部监督检查情况台账,切实增强协调配合工作实效,以外部监督助力工作推进。

  5、在三明市局减税降费专项督察的基础上,对我局减税降费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自查工作。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931号)的要求, 812日召开了进一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部署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对永安市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说明,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个股室的工作责任,各项工作的完成时点。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并要求执法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和有关问答的通知》(税总依法行政办发〔20191号)等文件,督促各个股室按“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各自的基础性工作。

  (六)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提高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水平。

  1、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日常涉税法律事务中的作用,对涉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等提供意见和建议。建立税收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作为税收法律顾问。

  2、参与被司法拍卖企业欠税的清理,做好破产清算企业债权申报的工作,及时与相关法院沟通,确保税收优先权的行使。

  3、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我局这几年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精心打造了一支特别有战斗力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选派两名公职律师到法制股工作,担任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019年我局无行政复议申请案件, 2019年我局共参与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好一般程序税务处罚的审查工作。为提高执法准确度,对处罚主体是否正确,违法事实证据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基准等方面进行审查。

  (八)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统筹进行安排,由法制股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办公室、法制股、收入核算股、征管科技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纳税服务股分别对本部门涉及现行有效的涉税文件中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内容进行清理进行梳理、核对。

  (九)根据永安市政府绩效考评要求,及时报送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的各种材料。按照《中共永安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办、市局法局关于印发<2019年永安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委法办(2019)5号)部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建设

   1、是国地税合并、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能划转,业务量的增加与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建设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国地税合并、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能划转,我局涉及税务机关的纠纷正呈现上升的趋势。但行政复议诉讼队伍的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短时间内难以跟上业务的发展,这种人才资源不足正日益突显。

  2、是行政复议诉讼队伍人员日常接触案件较少,实际办案经验不足,影响行政复议诉讼的办理。

  (二)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纳税人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程序合法就成为税收执法中的一个要件。有些税收执法人员缺乏对执法程序的正确认识,以方便工作、纳税人为由,任意变更执法程序,取证随意,造成同等纳税人同等事项的处理程序不同的问题,弱化税务机关执法的严肃性。

  三、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计划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精神,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计划如下:

  1、继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根据“三项制度”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2.做好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行工作。

  3、及时清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4、严格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做好行政处罚工作。

  5、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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