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安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坚持以税收法治统揽全局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法治思想意识
(一)开展法治学习
充分领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民法典》等学习材料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强宪法学习,进行知识测试,巩固干部法律知识基础,在局内发放《“12.4”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测试卷》,由局领导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测试196人次。同时在局一楼自助办税区LED大屏上投放宪法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氛围。
(二)进行税法宣传
组织业务骨干走进“平安永安·法治进行时”电台宣传栏目,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解读税收热点。通过热点问题解读、以案释法、有奖问答等形式,对广大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个人二手住房交易中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对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等五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宣传。栏目直播时,听众朋友们积极参与有奖问答,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做好组织收入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提高税收质量,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协调解决税费征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盯问题、抓关键、即刻办,形成推进工作合力。
(二)优化纳税服务
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结合疫情和当地实际,尽量推行网上办,建立信用修复台账备案机制,为2户纳税人开展了信用修复。拓宽银税互动受惠面,惠及企业182户,金额达1.61亿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三)创新治理效能
与法院协商,创新司法拍卖涉税办理规范化、便利化,2022年共办理司法拍卖产权交易10笔,缴纳税费814.17万元。我局报送的《抓重点 建机制 解难题 永安税务携手法院探索“民事执行财产处置和税费征缴”新模式》获得福建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元芳批示。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依法治税能力
(一)落实“三项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9〕31号)的要求,继续推进我局“三项制度”工作。明确各个股室的工作责任,各项工作的完成时点,督促各项工作的完成。
1.进行行政执法公示。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和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根据信息公开内容清单及时根据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按照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局执法记录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专票开票限额事前实地查验未上传音像资料记录情况,确保执法过程全纪录。
3.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对大额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追缴大额税款、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文书规范等方面重点审核把关,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安排2名担任公职律师的税务干部到法制审核岗位,通过税收强制执行法制审核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强制与税收保全适用的条件和程序,完善税收行政执法程序。2022年共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7件,其中税收保全措施26件,税收强制执行审核事项1件。
(二)组织执法培训
多次通过局内网发布消息,强调对《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的学习应用,对基层分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由局法制股对《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进一步解读,解答在日常税收业务办理过程中常见的执法问题,统一执法标准,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执法能力。
(三)强调“首违不罚”
对两次下发的“首违不罚” 清单中所列事项进行重复强调,明确首次发生、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等重点要素。
四、加强执法督察,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抓早抓小,为日常执法行为监督点亮红灯
1.开展日常疑点核查和过错提醒。及早对相关疑点进行核实,对存在风险的企业及时提醒并纠错,把税收风险控在最源头,2022年共开展疑点数据核查3批次,并制作核查报告;不定期查看执法过错清册,及时发现税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不足和过失,及早整改,消除影响。
2.开展专票电子化内部风险跟踪防控。针对“税务人员对《比对异常转办单》核实不清,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了解锁,造成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后果的”等指标开展跟踪防控,通过人工巡查提升干部严格执法、严肃从税的意识,2022年共开展人工巡查288条,风险点扫描核查21条,内控管理岗抽查100%。
3.开展各类专项督察。进行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督察,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代开发票管理,规范现金税费收取;个税汇算等重难点工作及各项政策落实及早督察,督促工作进度和完成质效。
(二)防范风险,为组合式税费政策落地落实保驾护航
1.进行留抵退税落实情况督察。对落实留抵退税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未退税纳税人、留抵退税工作质效进度督察、一册三表和两个指引落实情况等专项督察,并按照要求定期报送台账和日报意见典型案例,提出相关建议意见3条。迎接省、市局关于留抵退税督导3次,对“一册三表”和“两个指引”等留抵退税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持续性督察,对增值税留抵退税纳税人清册抽查221条。
2.组织典型案例交流研讨。根据历次疑点核查和一册三表以及督察情况,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易错点,形成案例在局内网进行通报;同时多次召开留抵退典型案例交流研讨会,通过由基层分局交流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专家团队答疑解惑等对留抵退税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进行防控,确保落稳落准留抵退税政策。
3.进行留抵退税稽查案件规范性核查。根据三明市局安排,对涉及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稽查案件开展规范性核查。对外单位开展规范性核查4户,配合外单位开展规范性核查2户。
(三)梳理案例,为提升服务质效出谋划策
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情况,梳理典型案例,向市局上报《强化协作提质效,确保退税快稳准》典型案例一篇,着重描述在即征即退中存在的退税政策执行风险,并结合风险情况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为提升服务质效出谋划策。
五、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统筹进行安排,各业务股室分别对本部门涉及现行有效的涉税文件中与现行政策不符的内容进行清理进行梳理、核对,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无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和通知等内部文件。
(二)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
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清理规范权责事项,优化职权运行流程,明确标准规范,按要求公开税务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强化税务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三)完善涉税事项公开
对外公开办税大厅及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窗口的办公地址、咨询电话,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咨询辅导。公开并上墙各项办税服务制度、办税服务时间、人员岗位监督牌。及时将最新的税收政策及各项办税事宜通过公告栏、宣传展架、税务业务微信群等形式向纳税人进行宣传。在大厅摆放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展示牌,方便纳税人知晓业务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便捷纳税人、缴费人办事。
六、完善权利救济,立足税费权益保障
(一)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022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审查完结2件,审查完结案件均为维持被申请人原具体行政行为。未发生有行政诉讼相关案件。
(二)畅通反馈渠道
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向社会公开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做好政府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税务部门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交办件处理。
(三)建设“税悦工作室”
加强“税悦工作室”建设,在办税服务厅常态化设立争议受理岗,探索创新税费争议解决方式。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建立税费服务诉求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税费争议的分析研判,及时妥善处理争议,2022年未产生此类负面舆情。
七、加强队伍建设,培养税收法治人才
(一)组织新入职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通过动员部署,组织考生开展座谈交流会;设立学习教室,集中统一学习,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组织组建辅导团队,梳理知识重点,进行学习辅导;建立辅导微信群,对接执法考试应试工作,及时收集反馈考生们所需所求等方式为考生备考提供保障。十名考生全部顺利通过,通过率达100%,一名干部取得95分的好成绩,为三明税务系统最高分。
(二)加强法律专业人才保障
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日常涉税法律事务中的作用,对涉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等提供意见和建议。建立税收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作为税收法律顾问。
(三)推进业务骨干带头作用
建成并启用新的电教室,2022年累计举办“税收业务讲堂”8期,打造永安税务的“练兵场”、“赛马场”,成为干部提升业务能力的“充电宝”,解决干部“业务荒”难题,以老带新,同时鼓励年轻干部参加业务大比武,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八、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一方面对2022年新录用的11名干部加强业务培训,保证新一轮执法考试通过率以及对2023年拟招录的12名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另一方面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执法程序的培训和法治意识培养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二)持续推行“三项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9〕31号)的要求,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三)立足精准执法
落实好总局《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方案》,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做好《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 的准确适用,统一执法标准,做到精准执法。
(四)健全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与机制,结合内控监督平台和法制审核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的谨慎性和准确度,防范执法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