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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09时0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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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8-35591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永安市税务局按照省、市局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梳理《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通过政务网站、电子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税务公开栏等平台,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监督,建设法治税务,有力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我局2022年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公告的方式,公告欠税信息603户次;完成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2374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永安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水平。2022年,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历年来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程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在信息公开中的缺位和脱节。本单位制作的信息和公文,须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发布;重要的信息和公文,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未经领导审核批准的,从未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加强网站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要求的时限及时更新内容、发布信息,确保应公开的及时公开。结合公示栏、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丰富平台内容,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事项,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促进政务信息发布、受理高效运转。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接受上级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督与指导,定期查缺补漏。并充分发挥投诉信箱、举报电话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政务公开的实时性、规范性、全面性有待加强等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工作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继续以发挥税务信息的服务作用和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为导向,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加强自身建设为目标,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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