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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15时2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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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在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将税收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着力打造 “阳光税务”、“法治税务”,加强税收普法宣传,对焦“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提升了税收治理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的重大意义、提出的总体要求、指明的政治方向、明确的战略定位、确立的工作布局、提出的重点任务、阐明的重大关系、强调的重要保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升我局依法治税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22年,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工作原则,严格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做好留抵退税,切实抓好相关税收政策及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税收收入工作责任制;二是科学分解落实任务,强化收入目标管理;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抓组织收入的合力。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相关文件,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二是完善决策审核机制,对于纳税人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坚持做到依法决策、集体把关,降低决策风险;三是健全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贯彻执行局领导值班制度,组织专家团队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税大厅,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纠纷。

(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工作要求,根据福建省税务局开展的2018-2021省局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省局法规处关于征求对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清理了与通知相悖的文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并按规定上报市局备案审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规范和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滥用,消除权利设租、寻租问题

(六)积极开展督导督察

一是开展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情况督察督导。开展留抵退税工作质效进度督察,对留抵退税整体工作进度、退税资源执行进度、“一册三表”填写情况等开展督察,共抽查“一册三表”58户,抽查比例达13%。二是开展税收重点工作督察。全程跟踪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全力推动年度汇算顺利开展。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工作落实情况同步开展专项督导,跟踪监控缓缴措施落实情况,统计相关数据,分析研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促进措施落实落细。对“印花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不足”问题开展督察,全面梳理2021、2022年度订立合同情况,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对内外部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再次开展“回头看”工作,压紧压实内外部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内外部监督发现问题举一反三,逐项落实整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强化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于内部监督平台的过错预警、执法督察、外部审计等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八)做好税收法治建设

一是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尤溪为念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杨为念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依法治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是做好2022年全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对新录用公务员加强执法资格考试培训辅导、进行模拟分析、强化薄弱环节,今年11名参考学员已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三是加强与法院合作。根据《关于建立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机制工作方案》(闽高法[2018]147号)规定。今年我局共移送法院执行或申请参与分配案件共3,分配税款999.48万元。四是继续施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共对340户纳税人确认“首违不罚”。四是实行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完成1184户次。

(九)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职能,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和税收行政复议规则的要求办案,按规定报备行政复议决定、录入行政复议统计数据、报送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材料,不断提高办案质量。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二是加强与法院的联合沟通协调,对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的税务案件,税务机关与法院充分发挥协调化解作用,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执行。

(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纳税人的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是继续针对已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完善我局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公示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11条、委托代征3户次、非正常户认定57户次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一类、四类企业9户等,上传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的音像、照片17户,办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2

(十一)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以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展税收宣传。发布税收宣传稿件90余条,并加强线上执法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了疫情期间税费政策落地见效,服务经济的平稳运行;二是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传仪式,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纳税人大力宣传疫情支持税费减免、医社保缴费等税费政策。“宪法宣传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现场答疑150人次,有力推动了我县广大纳税人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十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制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把法律知识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通过会前学法、中心组理论学习、议事决策前学习等形式带头学法,率先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开展税务干部全员培训。采取讲座、视频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邀请专家、领导为全体税务干部解读《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保密法》、《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三是结合省局、市局“业务大比武,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构建起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新录用公务员缺乏基层经验。我局近两年新招录公务员达25人,且基本分配至基层分局,对相关税法的学习还不足,面对纳税人如何有效沟通还有所欠缺;二是专业人才缺乏。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法律执业证书的优秀人才相对紧缺。税务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但缺乏专业技能培训、施行轮岗制、人才激励制度等来提升税干的综合素质能力;是执法不够规范。存在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对于执法程序不够重视,认为对执法流程很熟悉,执法程序就算有些瑕疵,也不影响工作大局。

(二)相关对策建议

是增强税务干部法律意识。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引领新入职公务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秩序,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律专业生的招录比例把系统内具备法律专业背景、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熟悉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法规部门;是加大对基层支持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广泛吸纳基层的意见,积极回应基层的诉求,主动解决基层执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税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加强督导督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对税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督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内控制度落实,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开展风险筛查、疑点核查,切实加强内控管理。三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于税收执法督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强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对于确属于执法人员过错的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二)创新执法方式,构建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

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的意见》中的四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构建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创新税务执法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

    2023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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