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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省尤溪县信达纸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时0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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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尤溪县信达纸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8月11日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尤税洋中通〔2023〕108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尤溪县税务局

2023年8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洋中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尤税洋中通〔2023〕108号 

 

福建省尤溪县信达纸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6770651563X)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叁拾叁万叁仟伍佰叁拾肆元玖角贰分(¥:333534.92)元,限2023年8月1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税    种

税    目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起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止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小写)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大写)

税款滞纳日期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010-01-01

2010-12-31

86799.01

捌万陆仟柒佰玖拾玖元零壹分

2011-06-01

房产税

从价计征

2015-01-01

2015-03-31

7564.11

柒仟伍佰陆拾肆元壹角壹分

2015-04-21

城镇土地使用税

建制镇土地使用税等级3

2015-01-01

2015-03-31

12000.0

壹万贰仟元整

2015-04-21

印花税

购销合同

2015-03-01

2015-03-31

787.58

柒佰捌拾柒元伍角捌分

2015-04-21

增值税

罚款

2010-11-01

2010-11-30

43888.88

肆万叁仟捌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

2011-12-14

增值税

机制纸

2010-11-01

2010-11-30

36401.59

叁万陆仟肆佰零壹元伍角玖分

2010-12-16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010-10-01

2010-10-31

146093.75

壹拾肆万陆仟零玖拾叁元柒角伍分

2010-11-16

合计金额

——

——

——

333534.92

——

——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O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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