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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文喻龙、阮承长等6名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11时38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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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喻龙、阮承长、曹榕萍、黄海根、刘凤珍、万莺:

   我局于2023年1220日对你等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由于你等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2023年1220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 2023〕 1096 号

文喻龙 350430********001X

    事由: 经本税务机关核实,你于2017年11月2日申报的房产交易申报单涉嫌隐瞒计税依据,导致少缴税款情形,限你于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通知内容:根据《税务稽查建议书》(编号:2022-0006),你购买的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6号5-2幢1-3层房子存在阴阳合同,少申报房产交易金额,导致少缴税款的情形。经税务机关核实,你少申报缴纳契税14954.33元、印花税280元,限你于5日内更正申报表,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二〇二三十二二十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 2023〕 1097 号

阮承长 350430********1536

    事由: 经本税务机关核实,你于2018年12月3日申报的房产交易申报单涉嫌隐瞒计税依据,导致少缴税款情形,限你于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通知内容:根据《税务稽查建议书》(编号:2022-0006),你和艾继英(身份证号:350430********1546)购买的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6号1幢4层421、422房子存在阴阳合同,少申报房产交易金额,导致少缴税款的情形。经税务机关核实,你和艾继英少申报缴纳契税1892.01元、印花税33.11元,限你于5日内更正申报表,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二〇二三十二二十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 2023〕 1098 号

曹榕萍 350429********0027

    事由: 经本税务机关核实,你于2018年12月17日申报的房产交易申报单涉嫌隐瞒计税依据,导致少缴税款情形,限你于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通知内容:根据《税务稽查建议书》(编号:2022-0006),你购买的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6号1幢6层617房子存在阴阳合同,少申报房产交易金额,导致少缴税款的情形。你于2018年12月17日申报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共5249.44元,经税务机关核实,你少申报缴纳契税972.57元、印花税17.02元。限你于5日内更正申报表,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二〇二三十二二十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 2023〕 1099 号

黄海根 350421********8012

    事由: 经本税务机关核实,你于2019年1月4日申报的房产交易申报单涉嫌隐瞒计税依据,导致少缴税款情形,限你于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通知内容:根据《税务稽查建议书》(编号:2022-0006),你购买的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6号1幢11层1115房子存在阴阳合同,少申报房产交易金额,导致少缴税款的情形。经税务机关核实,你少申报缴纳契税2126.43元、印花税18.63元。限你于5日内更正申报表,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二〇二三十二二十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 2023〕 1100 号

刘凤珍 350430********3021

    事由: 经本税务机关核实,你于2019年6月24日申报的房产交易申报单涉嫌隐瞒计税依据,导致少缴税款情形,限你于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通知内容:根据《税务稽查建议书》(编号:2022-0006),你购买的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6号1幢11层1114房子存在阴阳合同,少申报房产交易金额,导致少缴税款的情形。你于2019年6月24日申报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共5429.96元,经税务机关核实,你少申报缴纳契税857.14元、印花税7.5元。限你于5日内更正申报表,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二〇二三十二二十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 2023〕 1101 号

万莺 350430********0021

    事由: 经本税务机关核实,你于2019年8月23日申报的房产交易申报单涉嫌隐瞒计税依据,导致少缴税款情形,限你于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通知内容:根据《税务稽查建议书》(编号:2022-0006),你购买的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6号1幢10层1001、1002房子存在阴阳合同,少申报房产交易金额,导致少缴税款的情形。经税务机关核实,你少申报缴纳契税2332.69元、印花税20.41元。限你于5日内更正申报表,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二〇二三十二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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