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杰睿商贸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11月30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稽查结论》明税一稽结〔2022〕3号,由于你公司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12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稽查结论
明税一稽结〔2022〕3 号
 
三明市杰睿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2315648653R)
    经我局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1月24日对你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滨江新城17幢802室)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三明市辰达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发票代码3500161130,发票号码02606067-02606079,开票日期2016年11月18日,金额1299711.14元,税额220950.86元,价税合计1520662.00元,货物名称:钢材)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税务机关(印章)
二O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