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菲达斯服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4791766626L):
我局于2024年7月24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明税二稽通〔2024〕8801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无法采用其他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将《税务事项通知书》(明税二稽通〔2024〕8801号)送达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9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明税二稽通〔2024〕8801号
三明菲达斯服装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4791766626L):
事由: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或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材料。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五条。
通知内容:你公司取得由江西伟拓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的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600152130,发票号码:00844476-00844479)已被认定为虚开。你公司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因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你公司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材料。
二O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