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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福建萬祥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18时4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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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萬祥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3375128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明税一稽检通〔2024〕3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2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明税一稽检通〔2024〕64号

福建萬祥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003375128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林志芳、李坤杰等人,自2024年12月12日起对你(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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