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0046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种粮积极性及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在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建议》(第0046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有关规定,港澳台人士可比照外籍个人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语言训练费等津补贴免税政策,减免税政策制定机关一般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涉及其他免税规定的需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市税务局将积极向上级税务部门反映我市人大代表诉求,在上级税务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更好服务于港澳台人才引进,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陈建棋
联 系 人:李 昂
联系电话:8953605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