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税函〔2024〕10号
答复类别:A类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0062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三明市住建局:
《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有关建议》(第0062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税法的制定一般由国务院授权其税务主管部门负责立法的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并提出立法方案或税法草案,上报国务院。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市税务部门不断优化税收服务,切实助企纾困解难,为房地产行业提振信心注入“税动力”。一是抓好税费支持政策落实。2023年度,全市税务系统为房地产行业企业核准留抵退税15户,金额1.43亿元,切实解决企业资金上的燃眉之急。二是优化房产交易办税举措。全市11个不动产交易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分类审批”的服务方式。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力度。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税务信息互联互通的通知》,共享数据系统传输时间压缩至至2分钟以内,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国家各类税费支持政策主动宣传、主动辅导、主动对接、主动作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企业发展信心,为三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领导署名:陈建棋
联 系 人:李 昂
联系电话:8953605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