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诚邀税收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0年9月2日17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新媒体税收宣传项目,具体包括提供不低于微信原创主题策划13次,负责微信原创内容的排版、设计和校对和推广工作。
二、采购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壹拾叁万元整;小写:130000.00元。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
(2)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采购,根据服务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至报价截止时间为止,若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报价无效。
五、交货地点、供货时限
(1)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供货时限:年内按需求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报价为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服务(含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所有伴随服务)的含税价格。
(2)如果供应商有其它额外建议,作为可选内容应同时给出详细报价。
(3)对于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供应商要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再在旁边注明免费。
(4)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5)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项目的最高控制价,否则其参与采购活动将被否决。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1)验收:需求部门负责对该项目按合同约定和报价单进行验收。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八、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
(2)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17时(北京时间)。
(3)地点:三明市双园路39号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办公大楼18楼1802室。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一)报价一览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四)其他证明文件
(五)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刘丹 史鲁闽
联系电话:0598-8953605 0598-8953038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