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古镛税务分局新址修缮工程项目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11时整,在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机关主楼七楼会议室,经专项采购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4家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建筑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邀请单位为:福建卓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泽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嵘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涵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受邀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9月30日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古镛税务分局新址修缮工程已由 上级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古镛税务分局新址修缮工程的施工,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300万元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人民币291272.5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将乐县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
3.7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建[2017]16号及闽建筑〔2018〕3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建筑工程投标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0 月 8 日至 2021年 10月13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物资大厦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方式用密封密封好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现场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 月20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环岛办公区六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三明市局http://fujian.chinatax.gov.cn/smsswj/xxgk/sjxxgk/zfcg_23608/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
地址: 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8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96530899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物资大厦一层
联系人:小陈
电话: 0598-822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