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项目,具体包括:
1.节能改造、节水改造;
2.非常规水利用;
3.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水平衡测试;
4.节能机制建设、统计、分析及总结;
5.能源(水电气)计量平台建设、完善;
6.能源节约宣传;
7.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辅导;
8.其他创建必须项目。
注:①以上项目包含人工服务费用、材料费用、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
②本项目验收标准为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机关经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评价验收工作组全面审核并验收通过、公示发布,未现场验收的以其公示发布的名单为准;
③本项目所有配件按国家规定予以保修,系统、平台提供5年免费维护。
二、项目清单及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25万,报价单应提供详细项目清单。采购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与地点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8日;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双园路39号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办公大楼1506室。
四、采购方式
最低价中选。
五、资格条件
(1)参选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和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招选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采购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人现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参选人应用于本项目的软件应获得与节水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8)参选人需持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可(认真)的机构所颁发的“水量平衡”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书。
备注:以上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网页 上发布,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网站发布通知,务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8-8953657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