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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食堂商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17时2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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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食堂商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FJBWZB-XJ-2024-003

2、询价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识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识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包1:不接受

采购包2: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24年 03月27日起至2024年040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劲松路三真大厦9楼906室)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2标书售价及要求:询价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24年0403日上午09:00 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询价时间及地点:

7.1询价时间:2024040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7.2询价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8、公告期限

8.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8.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地址: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邮编: /

 联系人: 阳先生

 联系电话: 13774729099

代理机构: 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西区14层1412室

 邮编: /

联系人: 小胡

联系电话: 13850809950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价约为(元):5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所有商品最低市场单价优惠率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备注

1

食堂食材采购

1.00

必须大于或等于1%

(优惠率为综合优惠率,包含相关的所有费用)

餐饮业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清单报价按中标单价优惠率后计取商品单价。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备注

1

食堂厨师团队劳务外包服务

1.00

250,000.00

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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