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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17时2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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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 FJBWZB-CS-2024-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物业服务

1.00

400,000.00

物业管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投标方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需手持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 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单独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24年 03月22日起至2024年03月2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劲松路三真大厦9楼906室)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24年0403日上午1000 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谈判时间:2024年04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2谈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谈判时间:2024年04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2谈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1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

地址: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8号

 邮编: /

 联系人: 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 13774729099

12、代理机构:福建骉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西区14层1412

 邮编: /

 联系人: 小胡

 联系电话: 1385080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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