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FJ2024-DLJC-B0073-B0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38123.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38123.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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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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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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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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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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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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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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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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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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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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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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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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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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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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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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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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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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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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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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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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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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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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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 08 月 26 日起至2024年 09 月 03 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78号三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四层)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78号三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四层)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7.3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司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2)邮件购买: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代理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价款至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及现场报名要求携带资料的扫描件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代理公司的电子信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报名)邮箱地址:fjsxzb@163.com;电话联系:0591-83508520。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12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78号三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四层)。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 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78号三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四层)。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83号
邮编:353300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5759051630
13、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琴、姚碧娟、李鑫、陈倩倩
联系电话:0591-83508520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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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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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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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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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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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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